党委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
3月3日上午,学校党委中心组在明德楼129会议室召开专题学习会。副校长田波主持学习会。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及市委教育工委的具体要求,4位同志作了交流发言。会议传达了全市机关事务(公务接待)工作会议的有关规定并对学校公务接待工作提出有关要求。
纪委书记李蕾同志传达了《重庆市实施<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并通报了相关典型案例。她指出,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要对照管党治党的“责任清单”,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工作举措,用好问责利器。
校党委书记李志雄同志围绕学习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贯彻执行《重庆市实施<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提出了四个“做”的要求:一是“能做”,就是要明确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守住底线,不碰红线;二是“该做”,就是要做到知责、明责、履责、尽责,在压实责任上下功夫;三是“会做”,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拓展思想政治工作阵地;四是“优做”,要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增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