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理工大学官网 | 加入收藏
【“以案说纪” 案例库 第2期】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汇编(二)
作者:杨里娟 日期:2024年01月02日 10:00 浏览次数:


【“以案说纪” 案例库 第2期】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汇编(二)

士继清风 2023-12-28 17:51

    2019年至2023年,教育部先后十三次通报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83个典型案例,其中34例为高校教师,现汇编如下:

    五、2020 年 12 月:教育部公开曝光第五批8 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
    1. 福建商学院教师王某某多次性骚扰学生问题。2019年,王某某屡次言语骚扰在校学生,并通过微信等方式向多名学生发送性暗示词汇和图片,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王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王某某开除处分,并撤销教师资格,收缴教师资格证书,将其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对该教师所在的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进行约谈和批评教育。
      2. 山西省太原市知达常青藤中学校教师李某某组织有偿补课,在管理教育学生过程中简单粗暴等问题。   2020 年,李某某于寒暑假期间组织所带班级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在学生管理教育过程中简单粗暴,言语失当。李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五、十项规定。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李某某解聘处理,并责令其退还所收补课费;给予学校常务副校长停职检查、扣罚一年岗位工资和职务津贴的处理。
    3. 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翰林学校教师耿某带领学生应援娱乐明星问题。2020 年 5 月,耿某在上课时间带领学生为娱乐明星应援,并录制视频在网络传播,造成不良影响。耿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三项规定。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耿某停职检查处理;对学校校长进行诫勉谈话。
     4. 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教师陈某某性侵学生问题。2020年 8 月,陈某某私自召集学生到其家中饮酒,一名女学生醉酒后遭陈某某性侵。陈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二、六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陈某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待司法机关对其犯罪行为作出判决后,其教师资格将依法丧失,注销并收缴其教师资格证书,终身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5. 三峡大学教师郎某某使用低俗不雅方式授课问题。2020年 9 月,郎某某使用低俗不雅的图文在校讲授日语课程,影响恶劣。郎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三项规定。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郎某某停课、调离教学工作岗位处理,并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优资格、扣罚绩效工资;对该教师所在的二级学院进行通报批评。
    6. 江西省抚州市南丰一中教师徐某某体罚学生问题。2020 年 9 月,徐某某在管教学生过程中,采取不当方式,造成学生身体损伤。徐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五项规定。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徐某某警告处分,认定其当年师德考核不合格,扣除其一年绩效工资,三年内不得评优评先;对学校时任校长、分管副校长和年级主任进行约谈提醒。
    7.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南国花园幼儿园教师苏某某体罚幼儿问题。2020 年 9 月,苏某某在协助班主任组织幼儿活动过程中,将一幼儿带至教室外掌掴。苏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根据《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给予苏某某解聘处理;责成该幼儿园园长作深刻检查,对该幼儿园进行通报批评。
     8.  辽宁省沈阳市第 127 中学教师金某有偿补课、指使家属殴打学生家长问题。2020 年 11 月,金某怀疑学生家长举报自己组织有偿补课,叫来家属殴打学生家长。金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十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金某开除处分;给予相关校领导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校长免职处分;给予参与有偿补课的其他教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六、2021 年 4 月:教育部公开曝光第六批8 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
    1. 天津市咸水沽二中教师肖某某在课堂上歧视、侮辱学生问题。2021 年 2 月,肖某某在课堂上发表通过家长收入水平质疑家长素质以及歧视、侮辱学生等言论。肖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五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师资格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给予肖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岗位等级处理并调离岗位;撤销其教师资格,收缴教师资格证书,将其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5 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 河北省石家庄市第十二中学教师刘某开办校外培训班、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问题。2018 年,刘某开办“金冠艺术培训中心”,利用晚上和周末为本校及校外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刘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十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刘某做出行政警告处分,扣除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取消其两年内评优评先资格、全校范围内作出检查的处理。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诫勉谈话。  
    3. 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县第三小学教师赵某某体罚学生问题。2021 年 3 月 5 日,因某学生作业中一道数学题未带计量单位,赵某某欲用卷成筒状的书本打手训诫,在该生闪躲后,将书筒从 讲台扔向该生,导致该生右侧面软组织挫伤,右眼及面颊部挫伤。其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五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给予赵某某党内严重警告、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的处分,并调离教师岗位。对学校校长给予全县通报批评,责令其向县教体局作出书面检查。  
    4. 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中学教师吴某教学方式不当问题。2020 年 4 月 16 日,吴某在上网课点名时要求学生实名登陆,一学生以“肖战糊了”的网名登陆后,吴某在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时方式不当,言语有失教师职业身份,造成不良影响。吴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四项规定。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吴某责令检查、全县教体系统通报批评、取消两年内评奖评优资格的处理。对学校校长在全县教体系统进行通报批评。  
     5. 安徽省黄山市歙县聪明屋少儿服务中心教师潘某某伤害幼儿问题。2020 年 11 月,潘某某在制止幼儿追逐过程中将幼儿拎起落地,致其左手大拇指受伤,后受伤幼儿两名家长对潘某某实施了殴打。潘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潘 某某解除聘任合同的处理;撤销其教师资格,收缴教师资格证书,将其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5 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对于殴打潘某某的两名幼儿家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 5 日以下行政拘留。  
     6. 南京邮电大学教师张某某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问题。2019 年,张某某多次要求研究生为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从事运送货物、分装溶剂、担任客服、处理财务等工作,且在日常指导学生过程中方式方法不当、简单粗暴,有辱骂侮辱学生的言行。张某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五项规定。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张某某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撤销专业技术职务、解除人事聘用合同的处理;撤销其教师资格,收缴教师资格证书,将其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5 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7. 河南大学文学院教师侯某某性骚扰女学生问题。   2020年8月 30 日,侯某某借约学生到其办公室讨论问题为由,对该生实施了骚扰行为。侯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侯某某调离教师岗位、撤销文学院博士后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取消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处理;撤销其教师资格,收缴教师资格证书,将其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5 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文学院党政负责 人向学校党委作出深刻检讨。  
     8. 太原师范学院教育学院教师王某、武某不正当关系问题。   未婚教师武某长期与已婚同事王某存在不正当交往。两人的行为均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二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王某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武某行政记过处分,停止两人教学岗位工作,并取消两年内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干部选任、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等方面的资格。  
     七、2021 年 8 月:教育部公开曝光第七批8 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  
    1. 河北省沧州市华北油田某学校教师曹某某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问题。曹某某先后收受学生家长海鲜、茶叶、水果等物品及现金 1000 元。曹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九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曹某某党内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送礼学生家长职业为中学教师,同样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给予其诫勉谈话、批评教育的处理,取消当年评奖评优及职称评定资格,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2. 贵州省毕节市赫章县 2 名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问题。孙某、刘某某在校外培训机构违规有偿补课,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十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孙某、刘某某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年度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调离教师岗位并调离原单位,不再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将违纪所得上缴财政。当地县政府对县教育局领导班子集体约谈,对学校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县教育部门和所在学校分管领导作书面检讨。全县开展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兼薪排查整治,全市组织开展师德师风警示教育。  
     3.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某幼儿园3 名教师虐待幼儿问题。2021年 6 月,张某某、金某某、刘某某在保教保育中存在虐打幼儿行为,违反了《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张某某因涉嫌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被刑事拘留;金某某因涉嫌殴打他人,被处以治安拘留 15 日并处罚金1000 元;刘某某因涉事情节较轻,移交教育行政部门处罚。3 名涉事教师已被依法撤销教师资格,收缴教师资格证,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该幼儿园园长、副园长被依法作出撤销任职资格、教师资格的处理。该园被暂停办学资格并要求作出整顿。  
     4. 重庆师范大学教师唐某发表错误言论问题。     2019 年2月,唐某在课程教学中发表损害国家声誉的言论。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一项、第三项规定。根 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唐某撤销教师资格,调离教师岗位,降低岗位等级的处理。学校对其所在学院党政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  
     5. 吉林农业科技学院教师王某某性骚扰学生、学术不端等问题。     2018 年 10 月,王某某违规参加由学生支付费用的宴请和娱乐活动期间存在性骚扰学生行为,且存在论文抄袭造假情况。王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第七项、第九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王某某开除处分,撤销其教师资格,收缴教师资格证书,将其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学校党委对其所在学院党总支书记和院长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6. 成都体育学院教师邓某某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问题。2015 年 4 月至 2018 年 9 月,邓某某与他人长期保持婚外不正当关系。邓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二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邓某某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的处分,并调离教师岗位;撤销其教师资格,收缴教师资格证书,将其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取消其有关人才计划入选资格和研究生导师资格。责令其所在学院党政负责人作出深刻检查,取消学 院党总支书记当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  
      7.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教师芈某学术不端问题。     2021年1月,芈某出版的专著抄袭国外作者作品。芈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七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芈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调离教学岗位,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及三年内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晋升、工资晋级、干部选任、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等方面的资格。其所在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向学校作出书面检讨,并在学院内部开展批评教育。  
     8.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王某某学术不端问题。     2020年5月,王某某发表文章因涉及作者身份、虚假同行评议、文章抄袭等行为被杂志社撤稿。王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七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王某某警告处分,撤销当年取得的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降低岗位等级,取消三年内科研项目申报等方面资格,追回因职务、等级晋升已享受的相应工资待遇;撤销涉及学术不端行为的论文学术奖励,追回相应科研奖励经费。  
    八、2021 年 11 月:教育部公开曝光第八批8 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  
    1.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潮宗街小学教师欧阳某某有偿补课问题。2018 年起,欧阳某某为其亲属开设的校外培训机构介绍生源,并参加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有偿补课。欧阳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十项规定。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欧阳某某作出辞退处理,并在全区教育系统进行通报;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2 . 福建省福州市华伦中学多名教师参加学生家长付费的宴请及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21 年 7 月,该校陈某等9 名教师参加初三毕业班学生聚餐,并收受了价值人均400 多元的礼品,费用均由学生家长分摊,事后退还了礼品和餐费。该9 名教师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九项规定。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取消该 9 名教师当年评奖评优资格,降低年度绩效考核等次,对其中 1 名党员教师给予诫勉谈话,对其他8名教师给予批评教育;对分管校领导和年级负责人作出停职处理。      
    3. 贵州省余庆县龙溪中学多名教师体罚学生问题。2020年11 月,该校田某等 5 名教师在教育言行不当及早恋的多名学生过程中方法简单粗暴、惩戒过当。田某等5 名教师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五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分别给予田某等5名教 师记过、警告处分;对学校相关领导和教育局负责人分别给予免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处理。    
     4. 广东省连南县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蓝某某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2001—2006 年及 2014 年,蓝某某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礼金 5 万余元,为其妻子和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蓝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九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蓝某某留党察看、降低岗位(职称)等级处分;对学校相关领导和教育局负责人分别给予约谈、诫勉谈话处理。    
      5. 中南大学教师陈某性骚扰女学生等问题。2013—2017年间,陈某先后出现性骚扰女学生、向学生索要并收受礼品、在课堂讲授与教学无关的内容等行为。陈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四项、第六项、第九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陈某留党察看、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调离教学岗位。其所在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学校党委作出检讨。    
     6.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师谢某某学术不端问题。谢某某通过网络联系中介公司对其拟投稿论文进行润色和论文代投。2020年 2 月,因内容与别的期刊论文内容重复、虚构通讯作者等原因,该论文被编辑部撤稿。谢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 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七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谢某某降低岗位(职称)等级处分,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取消其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干部选任、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等方面的资格,追回其利用被撤稿论文所获得的科研奖励。其所在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学校党委作出检讨。    
     7.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教师谢某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问题。     2021 年 3 月,谢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某在校女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谢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谢某降低岗位(职称)等级处分,撤销其教师资格,收缴教师资格证书,将其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其所在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学校党委作出检讨,并取消所在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当年考核评优资格。    
      8. 九江学院教师朱某某在网上发表不当言论问题。2021年4月,朱某某在微信群发表不当言论,散布不良信息。朱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一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朱某某行政警告处分,并调离教学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