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汇编
(2019年第2期)
教育系统违纪违法问题及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编者按: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校纪委收集整理了近期公开曝光的发生在教育系统的违纪违法及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现予印发。请各级党组织和校属各单位结合组织生活、政治学习等方式认真组织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工从典型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同时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风险防范,完善制度机制,着力从源头上防范教育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一、教育系统违纪违法问题
1.西南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考试自命题科目试题内容泄露问题。2018年12月23日,在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西南大学自命题科目《自然地理学》发生试题内容泄露的问题。经查,命题教师王建力违反保密规定,考前向教师刘光鹏泄露试题内容,刘光鹏又向考生杨益夙泄露试题内容。经西南大学研究决定,对涉事教师王建力、刘光鹏作出停职处理,取消涉事学生杨益夙研究生考试资格。免去研究生院李洪军常务副院长职务,免去地理科学学院杨庆媛院长职务,给予地理科学学院党委书记喻尚其党内警告处分。经教育部研究决定,给予西南大学校长张卫国行政警告处分,副校长靳玉乐行政记过处分,副校长崔延强行政记过处分
2.电子科技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考试自命题科目试题内容与考试大纲不符问题。2018年12月23日,在2019年硕士研究生考试中,电子科技大学自命题科目《固体物理》发生试题内容与考试大纲不符的问题。经查,系命题老师工作失误,导致试题内容与公布的考试大纲不符。经电子科技大学研究决定,撤销该命题教师所担任的材料与能源学院院长职务,并停止其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处分;给予研究生院分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长(研究生培养处处长)记过处分;给予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主任记过处分;将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副主任调离招生考试工作岗位。经教育部研究决定,给予电子科技大学校长曾勇行政警告处分,副校长胡皓全行政记过处分。
3.北京交通大学实验室爆炸事故。2018年12月26日,北京交通大学市政与环境工程实验室发生爆炸燃烧,事故造成3人死亡。违规开展试验、冒险作业,违规购买、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对实验室和科研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是导致本起事故的主要原因。科研项目负责人李德生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实验室管理人员张琼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北京交通大学党委书记曹国永给予诫勉谈话的组织处理;对北京交通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宁滨给予警告处分;对北京交通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关忠良给予记过处分;对北京交通大学国资处处长杨培飞、科技处处长荆涛、保卫处(部)长丁鹏玉给予记过处分;对北京交通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党委书记马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北京交通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院长张顶立给予记过处分;对北京交通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副院长陈立宏给予其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免去其行政职务;对北京交通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实验中心主任周长东、实验中心副主任陈曦、市政与环境工程系主任姚宏给予其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对北京交通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党委进行问责,责令整改,并在全校范围内通报。
4.重庆安全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杜晓阳严重违法违纪问题。杜晓阳,女,1957年11月出生,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经查,杜晓阳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群众纪律,把党和国家对学生的有关资助政策当作自己的发财路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多名下属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借向主管单位移送个人档案之机,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32处;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公款报销应当由个人支付的有关费用;违反工作纪律,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放任学院多个系部处私设“小金库”;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私分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犯罪。杜晓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高职学院院长,本应“立德树人、教书育人,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学生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但她“四个意识”个个皆无,“六项纪律”项项违反,对经济困难学生毫无感情,严重损害党和国家的形象,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多种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十分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市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杜晓阳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2018年12月27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杜晓阳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案,认定被告人杜晓阳犯贪污罪、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0万元,
5.重庆医科大学原党委副书记、校长雷寒严重违纪违法有关问题。雷寒,男,1957年7月出生,曾任重庆医科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2000年至2017年,雷寒利用其担任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副院长、院长,重庆医科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建设、药品及医疗设备配送、铺面租赁等事项上为单位或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单位或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2019年1月15日,由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 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6.在扶贫结对帮扶工作中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2015年11月、2016年4月和9月,湖南省衡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副调研员全金文利用挂职任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委常委、副县长(负责衡阳市对花垣县的扶贫结对帮扶工作)的职务便利,先后3次帮助该县妇幼保健院原院长伍文祥之子伍健经营的公司获取扶持资金共计75万元。作为回报,2016年2月,伍文祥帮助全金文的表弟黄衡生通过围标获得妇幼保健院采购医疗器械的项目合同,黄衡生从中获利36万余元,全金文对此知情,但未予反对。2016年下半年,全金文先后两次向麻栗场镇党委书记石莹、镇纪委书记黄勇引荐其同乡王成于,帮助王成于承接工程项目。石莹、黄勇违规决定将60万元援建项目承包给王成于,且多支付工程款5.59万元。此外,全金文挂职期间还将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购买汽车装饰用品、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等费用共计6.18万元,在花垣县妇幼保健院扶贫援建资金中报销。2018年3月,全金文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有关违纪资金已被追缴。2017年10月,石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黄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涉案人员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7.侵占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和民政特困人员生活补助资金。2011年至2016年,青海省玛多县黄河乡原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侯长军在包村帮扶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和民政特困人员生活补助资金共52.05万元据为己有,用于个人开支。2017年10月,侯长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
8.侵占泥草房改造补助资金。2015年底,黑龙江省依安县富饶乡兴信村原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庆江在受乡政府委托发放兴信村四屯村民的泥草房改造补助资金过程中,谎称资金不足,让村民先签字确认收到改造款、等下批资金到位后再发放,将32户村民的泥草房改造补助资金15.55万元据为己有,用于个人生活支出。2017年6月,李庆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违纪资金已被追回并发放给村民。
9.弄虚作假骗取扶贫猪苗。2015年9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平乐县二塘镇大展村党支部原书记卢瑞峰在组织实施香猪养殖扶贫项目中,通过编造虚假发放表、截留猪苗等方式,个人违规获利1.28万元,并收受猪苗出售人“好处费”0.47万元。此外,卢瑞峰收受4户危房改造户“好处费”共计1.06万元,收受村屯绿化建设项目承包人“好处费”0.7万元。2017年8月,卢瑞峰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
10.在驻村扶贫工作中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2017年,云南省大关县供销联社副主任黄云斌担任翠华镇翠屏村党总支第一书记、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在精准识别摸底调查工作中,未按要求对农户住房逐户拍照,而是对同一农户房屋从不同角度多次拍照并分别假冒为其他农户房屋。其负责的摸底调查、信息核查、农民纯收入计算等表册存在大量缺项、漏项等问题,导致所负责片区未如期完成摸底调查任务,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10月,黄云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1.违规私存集体资金。2012年至2017年,重庆市綦江区永新镇双池村炮通湾村民小组集体所有的公益林补助款到账24263.43元。双池村村委会原主任周其模(非中共党员)收到补助款后,均由自己保管而未存入村组集体账户,直到2018年5月组织调查后,才将保管的24263.43元补助款交到双池村账户。2018年5月,周其模辞去村主任职务。
12.克扣贫困户经费。2017年2月至10月,重庆市长寿区洪湖镇坪滩村从事镇交通劝导站值守工作的贫困户应得交通劝导保障经费共计6500元。村委会主任冯永年只向每名贫困户发放经费100元,冯永年、党支部副书记吴义荣吴义荣、村综合治理专干胡兴明等人克扣贫困户经费共计5500元。2018年4月,吴义荣、冯永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胡兴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赔。
13.克扣土地补偿费。2014年,重庆市垫江县黄沙乡(现黄沙镇)人民政府租用长红居委会13组土地用于排危并支付了土地补偿费用,原黄沙乡长红居委会13组组长程春阳不按补偿标准发放费用,克扣群众土地补偿费5683.7元。2018年4月,程春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赔。
14.骗取公益林补贴款。2011年以来,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靛水街道长沟村综治专干罗应忠虚报公益林面积,骗取补偿款5920.32元,用于其日常开支。2018年4月,罗应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
15.套取民政资金。2011年至2014年,重庆市巫溪县上磺镇民政办原主任何丽萍利用职务之便,通过篡改原始凭证、以附件重复入账等方式套取民政资金8600元用于个人开支,帮助其父母违规获得医疗救助金9400元。2018年4月,何丽萍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